Q21.
依「營造業法」,基於工程特性,將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安裝等部分或全部合併辦理招標稱之為
泥水 · 甲級 · 工程管理 · Q21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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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旨在測試對工程招標契約模式之法律定義,各選項均為營造工程中常見之專有名詞,核心在於理解不同招標與承攬方式在工程生命週期中所扮演的整合角色,僅需精確掌握相關定義即可進行區分,屬於法規理解的基本題型。
正確答案:②統包
② 統包:統包依據《營造業法》第7條定義,係指將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安裝等部分或全部合併辦理招標,由單一廠商負責整合執行,可減少介面協調問題並縮短工期。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聯合承攬:聯合承攬是指兩家以上之營造業共同承攬工程,目的在整合各家廠商之技術與資源以完成工程,並非將規劃、設計、施工合併招標之方式。
- ③ 轉包:轉包是指得標廠商將應自行履行之全部工程轉由其他廠商施工,此為《營造業法》所禁止之行為,與合併招標之概念無關。
- ④ 分包:分包是指承攬廠商將工程中特定專業項目交由具備該專長之廠商執行,屬於合法之專業分工行為,但並非將規劃設計施工合併招標之制度。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在於區分《營造業法》中四種承攬模式之定義差異。統包強調「設計與施工整合於單一契約」,而聯合承攬是多家廠商合作投標,轉包為違法行為,分包則是合法專業分工。常考陷阱為混淆「統包」與「聯合承攬」之概念,需特別注意統包著重於「階段整合」,聯合承攬著重於「廠商合作」。"
學員答題分佈
①聯合承攬0%
②統包0%
③轉包0%
④分包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