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6.
下列何項契約,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實行給付,始能成立之契約為
模板 · 甲級 · 工程契約書 · Q3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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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單一選擇題架構,主要測驗基礎專業名詞之定義對應能力。選項設計採用名詞尾字相同但實質內涵區隔明確之形式,測驗重點在於對核心條件之基礎記憶。由於题干條件具體且直接指向特定概念,排除其他選項之分析步驟簡明,整體結構偏向入門級知識檢定。
正確答案:②要物契約
② 要物契約:要物契約(又稱實踐契約)除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有標的物之交付或其他現實給付行為契約始能成立,典型如消費借貸契約、使用借貸契約及寄託契約。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諾成契約:諾成契約僅需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無需實際給付行為,例如買賣契約、租賃契約皆屬之。
- ③ 要式契約:要式契約係指法律規定必須依一定方式(如書面、公證)才能成立之契約,重點在於形式要求而非實際給付,例如不動產買賣契約須以書面為之。
- ④ 有名契約:有名契約僅指民法債編或其他法律中賦予特定名稱之契約(如買賣、承攬、委任等),與是否需實際給付始能成立無關。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在於區分契約成立要件之分類。要物契約與諾成契約的差異在於是否需要「現實給付」;而要式契約關注的是「形式要求」,兩者容易混淆。在工程契約實務中,多數工程契約屬諾成契約與不要式契約,理解此分類有助於判斷契約何時生效及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學員答題分佈
①諾成契約0%
②要物契約0%
③要式契約0%
④有名契約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