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1.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時,下述何者不正確
模板 · 甲級 · 工程契約書 · Q41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题结构上采用否定型问法,旨在测验考生对公开招标程序规范中资讯公开范围与保密义务的区分能力。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哪些资讯依法必须对外公告,哪些则属决标前严格控管之项目,需具备清晰的基本程序概念方能正确对应题干要求。
正確答案:④應公告工程底價
④ 應公告工程底價: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規定,機關之底價應於開標前保密,不得公告或洩露予廠商,以防範圍標或廠商刻意貼近底價報價,此為維護採購公平之核心機制。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應公告等標期: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招標時應公告等標期,使投標廠商有合理充足之時間準備投標文件,此為保障公平競爭之必要措施。
- ② 應刊登招標公告:公開招標依法應於政府採購公報或指定媒介刊登招標公告,以公開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參與投標,此為公開招標之基本程序。
- ③ 應公告押標金額:押標金之金額或比率應於招標文件中公告,使廠商知曉投標保證之義務,符合採購程序透明化原則。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政府採購法第34條底價保密原則。常考陷阱在於混淆「應公開事項」與「應保密事項」:等標期、招標公告、押標金、評審標準等屬應公開資訊;而底價、評選委員名單則於決標前應嚴格保密。實務上洩漏底價可能涉及刑責(政府採購法第87條),務必區分公開與保密之界線。"
學員答題分佈
①應公告等標期0%
②應刊登招標公告0%
③應公告押標金額0%
④應公告工程底價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