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4.
縣(市)政府於重測區界址爭議調處紀錄函送當事人若干日後,仍未接獲土地所有權人訴請司法機關處理之訴狀繕本者,應通知測量單位依照調處結果辦理?
測量─地籍測量 · 甲級 · 戶地測量 · Q94
難易度分析
3 / 5
此題目測驗對於地籍測量相關法規程序期限的精確掌握程度。法條中對於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法定寬限期有明確規範,考生須正確分辨法規中規定的天數與其他行政程序中常見的時程限制,並區分各選項中數值差異所導致的法律效果不同。
正確答案:③十五
③ 十五: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縣(市)政府於重測區界址爭議調處紀錄函送當事人十五日後,未接獲訴狀繕本者,應通知測量單位依照調處結果辦理,此為保障所有權人訴訟權益之法定期間。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五:五日期限過短,不符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對於土地所有權人提起司法訴訟之合理準備期間。
- ② 七:七日亦非法定期限,此期限常見於其他行政程序,但不適用於重測區界址爭議調處之訴請司法處理程序。
- ④ 二十:二十日並非相關法規所訂之期限,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明定之期間為十五日而非二十日。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有關界址爭議調處之法定處理期限。常考陷阱在於將十五日與其他行政程序之五日、七日或十日混淆。實務上,此十五日期間旨在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有充分時間評估調處結果並決定是否提起民事界址確認之訴,逾期未起訴即視為接受調處結果,測量單位即可據以辦理界址測定作業。"
學員答題分佈
①五0%
②七0%
③十五0%
④二十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