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3.
火警自動報警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能使其有效動作幾分鐘以上?
營造工程管理 · 甲級 · 機電及設備 · Q53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屬單一法規數值記憶型題目,選項採相近數值排列以測驗精準記憶能力。無需複雜邏輯推演或跨領域計算,僅需明確掌握特定條文規定即可作答,結構單純,屬基礎考題中常見的難度設定。
正確答案:③10
③ 10:依據台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火警自動報警設備之緊急電源蓄電池容量應能使其有效動作20分鐘以上,以確保斷電時仍能維持偵測、警報及聯動功能正常運作。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1:1分鐘的蓄電池容量遠低於法規要求,無法在火災發生時提供足夠的緊急電源持續時間,可能導致報警設備中斷而喪失預警功能。
- ② 5:5分鐘雖比1分鐘長,但仍不符合火警自動報警設備對緊急電源容量的法定最低標準,不足以支撐完整的人員疏散與通報作業。
- ④ 20:20分鐘雖為較保守安全的設計值,但本題所問之法規最低要求並非此數值;實務上蓄電池容量設計需考量負載功率與放電曲線,並非越大越符合經濟效益。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火警自動報警設備緊急電源之蓄電池容量要求。常考陷阱在於混淆不同消防設備的緊急電源持續時間標準(如排煙設備、緊急照明各有不同規範)。實務上應注意蓄電池需定期進行容量測試與更換,避免因電池老化導致實際放電時間低於法定標準。"
學員答題分佈
①10%
②50%
③100%
④2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