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5.
採光用窗或開口之外側設有寬度超過2.0m 以上之陽台或外廊(露台除外),有效採光面積按其採光面積的
建築製圖應用 · 甲級 · 繪製建築圖說 · Q45
難易度分析
2 / 5
本題屬法規特定數值之直接檢核,試題結構聚焦單一客觀標準數值,未置入多層邏輯推演或複雜變數干擾。考生只需掌握對應建築構造物尺度與法規折減比例之基礎對照關係,即可透過單一知識點直接判讀,無須進行額外公式運算或情境交叉比對,符合基礎記憶型題幹之設計特徵。
正確答案:②70%
② 70%:70% 為正確答案。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40 條規定,採光用窗或開口外側設有寬度超過 2.0m 以上之陽台或外廊時,因遮光影響,其有效採光面積應按原採光面積之 70% 計算。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60%:60% 之計算比例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當陽台或外廊寬度超過 2.0m 時,遮光效應雖較大,但法規明定有效採光面積應按 70% 計算,而非 60%。
- ③ 80%:80% 之計算比例高於法規要求。當陽台或外廊寬度超過 2.0m 時,其遮光範圍較大,若僅折減 20%(即按 80% 計算)將高估實際採光效果,不符合技術規則之 70% 規定。
- ④ 90% 計算:90% 之計算比例幾乎未考慮遮光影響。寬度超過 2.0m 之陽台或外廊會對採光造成顯著遮擋,僅折減 10% 顯然不足,正確應按 70% 計算有效採光面積。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建築技術規則》中有效採光面積之折減計算。需特別注意:當陽台或外廊寬度超過 2.0m 時,有效採光面積按 70% 計算;若寬度未達 2.0m,則遮光影響較小,折減比例不同。此為建築製圖與法規檢核之常考題型,易與無遮陽設施之 100% 計算或露台之計算方式混淆,務必釐清各類開口與遮陽構造物之對應規定。"
學員答題分佈
①60%0%
②70%0%
③80%0%
④90% 計算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