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
暫時全失能之損失日數,應按受傷後所經過之損失總日數登記,此項總日數不包括下列何者?
職業安全管理 · 甲級 · 專業課程 · Q16
難易度分析
3 / 5
此題聚焦於特定法規之計算邏輯區辨,選項設計涵蓋易混淆的假日歸屬與多階段時間累計規則。考生須準確辨識連續計算原則與起始日剔除細節,具備典型考試陷阱構造設計,故結構性難度屬中等。
正確答案:③受傷當日
③ 受傷當日:依據職業災害統計規範,暫時全失能損失日數自受傷次日起算,受傷當日不計入損失總日數,此為標準登記原則。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經過之星期日:職業災害損失日數的計算包含期間經過的所有日曆日,星期日屬於連續計算範圍內,應計入損失總日數。
- ② 經過之休假日:休假日(含國定假日、例假日等)同樣納入損失日數的連續計算中,因勞工於暫時全失能期間本即無法工作,故應計入。
- ④ 復工後由該次傷害所引起之其他全日不能工作之日數:復工後若因原傷害導致再次全日不能工作,該等日數仍屬同一職業災害之延續,應合併計入損失總日數。
Learning Tip
"此題核心考點為職業災害損失日數計算基準。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受傷當日不計入」與「休假日應計入」的規則。切記:損失日數採連續日曆日計算(含假日),唯獨受傷當天排除在外;若勞工復工後因同一傷害再次請假,仍須累計至總日數中。"
學員答題分佈
①經過之星期日0%
②經過之休假日0%
③受傷當日0%
④復工後由該次傷害所引起之其他全日不能工作之日數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