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8.
雇主對坑內之溫度在多少℃以上時,應使勞工停止作業?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 · 甲級 · 勞工作業環境測定法規 · Q48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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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為職業安全法規中對於極端作業環境的明確數值規範。考驗重點在於是否精確記憶法規所訂定的安全臨界點,透過區分一般溫控與特定作業場所的法定上限,要求考生對法規條文有明確且具體的掌握,屬於標準的法規知識測驗。
正確答案:②37
② 37:依據《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規定,雇主對坑內之溫度在 37℃ 以上時,應使勞工停止作業,此為防止熱危害之法定管制標準。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27:27℃ 為一般室內作業場所之舒適溫度上限參考值,並非坑內作業停止作業之法定標準。
- ③ 50:50℃ 遠高於法定停止作業標準,若坑內溫度達此數值已屬嚴重熱危害狀態,依法應於37℃時即停止作業。
- ④ 60:60℃ 已達可能造成熱中暑及熱痙攣之高危險溫度,法規要求於37℃即須停止作業,此數值遠超過法定管制門檻。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坑內作業溫度管制標準(37℃)。常考陷阱為將一般室內舒適溫度(約27℃)與坑內高溫管制標準混淆。實務上,坑內空間通風不良易累積熱能,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定期監測坑內溫度,並設置通風降溫設備,當溫度達37℃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以預防熱疲勞、熱中暑等熱危害職業災害。"
學員答題分佈
①270%
②370%
③500%
④6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