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7.
下列何物質適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 · 甲級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法規 · Q97
難易度分析
3 / 5
此題測試考生對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排除範圍的掌握,需辨認哪些物質屬於適用對象。
正確答案:④1 大氣壓下,攝氏15 度時,具有可燃之氣體
④ 1 大氣壓下,攝氏15 度時,具有可燃之氣體:1大氣壓下攝氏15度時具有可燃之氣體屬於可燃性氣體,具明確火災爆炸危害,依法須適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進行SDS與容器標示管理。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菸草及菸草製品:菸草及菸草製品屬於消費性產品,受《菸害防制法》規範,不適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 ② 食品、飲料、藥物:食品、飲料、藥物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藥事法》等專門法規管理,已排除於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之外。
- ③ 閃火點在攝氏93 度以上之易燃液體:閃火點在攝氏93度以上之易燃液體因火災風險相對較低,依規定被排除於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的適用範圍。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3條的排除適用範圍。常考陷阱為將菸草、食品藥物、閃火點93°C以上之液體、成品形態之固體等誤認為適用對象。實務上應注意可燃性氣體與閃火點低於93°C之易燃液體均屬適用範圍,且雇主須依法執行危害通識計畫與勞工教育訓練。"
學員答題分佈
①菸草及菸草製品0%
②食品、飲料、藥物0%
③閃火點在攝氏93 度以上之易燃液體0%
④1 大氣壓下,攝氏15 度時,具有可燃之氣體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