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2.
依據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規定,承裝業僱用之人員解僱或離職時,應於幾個月內補足人數,並申請變更登記?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 · 乙級 · 用電法規運用 · Q22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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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目要求對特定法規中的法定時限進行精確記憶,選項中包含多個容易混淆的數值,屬於典型的法規條文記憶型考題。
正確答案:②三
② 三:依據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承裝業僱用之專業人員解僱或離職時,應於三個月內補足人數並申請變更登記,此為法規明定之期限。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一:一個月的期限過短,不符合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對於補實人數的法定緩衝期規定,實務上難以完成人員招募與變更登記程序。
- ③ 五:五個月並非法規所定之補實期限,此選項與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的實際條文不符,屬干擾選項。
- ④ 六:六個月的期限過長,不利於主管機關對承裝業資格條件的持續監管,法規要求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補實。
Learning Tip
"此類電器承裝業管理法規題型,常考各類期限(如補實人數、申請變更、停業復業等)的數字記憶。需特別注意三個月是本法規中常見的標準期限,與用電設備檢驗或執照有效期等其他法規期限容易混淆,建議對照整理記憶。"
學員答題分佈
①一0%
②三0%
③五0%
④六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