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6.
建築法所稱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梁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稱之為
泥水─粉刷 · 乙級 · 作業相關法令 · Q5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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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於法規基本定義之考查,僅需對法定名稱進行單純記憶即可作答,不涉及複雜的案例推論或複合概念分析。
正確答案:④建築物
④ 建築物:依據建築法第4條明文規定,建築物係指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梁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為法定精確定義。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地上物:地上物為一般俗稱,非建築法之法定用語,不能涵蓋地面下之構造物,定義範圍過於狹隘。
- ② 改良物:改良物為稅法或土地法上之概念,泛指對土地產生增值效果之設施,與建築法對構造物之法定定義無關。
- ③ 工作物:工作物通常指煙囪、水塔、圍牆等不具備完整供人使用空間之構造物,屬雜項工作物範疇,非本題所述之完整構造物定義。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為建築法第4條建築物之法定定義,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建築物」與「工作物」之區別。切記:具備頂蓋、梁柱或牆壁且供人使用者即為建築物;而煙囪、水塔、高架廣告物等則歸類為雜項工作物。實務上此定義直接關係到是否需要申請建築執照及適用何種法規審查。"
學員答題分佈
①地上物0%
②改良物0%
③工作物0%
④建築物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