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6.
自來水工程管溝開挖深度超過1.5 公尺且有崩塌之虞時,應設置擋土設施,下列何種設施不適宜?
自來水管配管 · 乙級 · 管路裝配 · Q6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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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對臨時擋土設施與永久性地下結構特性的區分能力。選項中涵蓋了不同規模與用途的支撐方式,考生需能準確辨識適用於小型管溝工程的臨時設施,與大型基礎工程之結構差異。
正確答案:④連續壁
④ 連續壁:連續壁屬於永久性地下結構體,施工需大型機具且成本高昂,通常用於建築物地下室或捷運工程,不適用於自來水管溝之臨時擋土設施,經濟性與施工效率皆不符需求。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鋼軌樁襯鋼板:鋼軌樁襯鋼板是常見的臨時擋土設施,利用廢舊鋼軌打入地層作為支撐樁,內襯鋼板防止土砂流失,適用於管溝開挖之臨時擋土工程。
- ② 鋼板樁:鋼板樁為標準的擋土設施,具有良好的止水與擋土功能,施工快速且可重複使用,非常適合自來水管溝之臨時擋土需求。
- ③ 門型框架:門型框架屬於構架式擋土設施,由橫檔與立柱組成門型結構,適用於較淺管溝之支撐,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規定。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在於區分臨時擋土設施與永久性結構之差異。管溝開挖深度超過 1.5 公尺時,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應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常考陷阱為將大型工程使用的連續壁誤認為管溝擋土設施,實際上管溝工程多採用鋼板樁、鋼軌樁或構架支撐等經濟且可拆卸之臨時設施。"
學員答題分佈
①鋼軌樁襯鋼板0%
②鋼板樁0%
③門型框架0%
④連續壁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