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6.
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中餐烹調-葷食 · 乙級 · 衛生法規 · Q66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採取複選形式,要求完整辨識所有法定標示項目。選項中設計了與法規術語極為相近的干擾項,旨在測試考生對特定法條定義的精確掌握程度,而非概括性認知。
正確答案 (複選):②, ④
- ②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容器或外包裝必須清楚標示製造廠商名稱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以便產品追溯與責任歸屬。
- ④ 食品添加物名稱:依食安法規定,所有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必須於外包裝上逐一標示其名稱,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並便於過敏原與添加物攝取管理。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製造日期:依法應標示的是有效日期或保存期限,而非製造日期。製造日期僅供內部生產管理使用,不屬於法定強制標示項目。
- ③ 優惠活動:優惠活動屬於商業促銷資訊,並非食品安全法規要求的強制標示事項,與食品標示的衛生安全管理目的無關。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為食品標示法定項目的辨識。常考陷阱在於將「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保存期限」混淆,依法強制標示的是後者。另外需熟記食安法第22條規定的完整標示項目: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資訊、有效日期、保存方式、原產地等,而促銷或行銷資訊均非法定標示項目。"
學員答題分佈
①製造日期0%
②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0%
③優惠活動0%
④食品添加物名稱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