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EPASS
Q152.

有關於Java 程式語言,下列那些敘述是正確的?

電腦軟體設計(JAVA) · 乙級 · Java · Q152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採複數選擇形式,要求完整判別多個觀念的正確與否。題目涉及抽象化機制與類別成員特性的細節區分,包含對存取權限限制的理解,增加了判別難度。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④

  • ① 抽像類別(Abstract Class)與介面(Interface)兩者皆不能產生實例物件:抽象類別與介面皆屬於抽象化機制,無法使用 `new` 關鍵字直接實體化,必須透過子類別繼承或實作後才能建立物件。
  • ④ 在屬性(Attribute)和方法(Method)的宣告或定義加上static 保留字,是將它們定義為類別變數與類別函數,以便不用產生實例物件即可以使用它們:使用 `static` 關鍵字可將屬性與方法定義為類別層級成員(類別變數與類別方法),呼叫時無需建立物件實體,直接以類別名稱存取即可。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抽像類別與介面中的所有函數都必須為抽像方法(Abstract Method):抽象類別可同時包含抽象方法與具體方法(已實作的方法),並非所有方法都必須為抽象;只有介面在 Java 8 之前要求所有方法皆為抽象(Java 8 後允許 `default` 與 `static` 方法)。
  • ③ 在抽像類別中的抽像方法可以宣告為private:抽象方法的宣告不能使用 `private` 修飾子,因為抽象方法必須被子類別覆寫實作,若設為 `private` 將導致子類別無法存取而違反抽象設計原則。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 抽象類別 與 介面 的差異及 static 成員 的特性。常見陷阱包括:誤以為抽象類別所有方法皆為抽象(實際上可含具體方法)、忽略抽象方法不可使用 `private` 修飾(需讓子類別可見才能覆寫)。實務上,Java 8 後介面支援 `default` 方法與 `static` 方法,使兩者界線更加模糊,需特別注意版本差異。"

學員答題分佈

①抽像類別(Abstract Class)與介面(Interface)兩者皆不能產生實例物件0%
②抽像類別與介面中的所有函數都必須為抽像方法(Abstract Method)0%
③在抽像類別中的抽像方法可以宣告為private0%
④在屬性(Attribute)和方法(Method)的宣告或定義加上static 保留字,是將它們定義為類別變數與類別函數,以便不用產生實例物件即可以使用它們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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