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5.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經依該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廢止登記證,未滿下列何者年限者,不得重新申請登記?
建築物室內設計 · 乙級 · 相關法規 · Q55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考生對特定法規條文中的時間限制有精確的記憶。由於選項中包含多個相似的年限數值,若未對法規細節進行深度記憶,容易與其他行政處分的年限混淆。
正確答案:③三年
③ 三年: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經廢止登記證後,未滿三年不得重新申請登記。此規範旨在確保違規人員有足夠時間反省改進,並維護室內裝修工程的公共安全與專業品質。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一年:一年期限過短,無法達到廢止登記證之懲戒與警示效果。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此類違規情節通常涉及較嚴重的專業疏失,一年內即允許重新申請不符合管理目的。
- ② 二年:二年雖為部分行政處分的常見期限,但並非本條文所規範的標準。專業技術人員因違規遭廢止登記證,依法規明定需經過更長的觀察期方能重新取得資格。
- ④ 四年:四年並非法規所訂之期限,屬於過度延長的限制。法規在懲戒效果與從業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明定三年為適當的重新申請等待期。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廢止後之重新申請限制。常考陷阱在於將此「三年」期限與其他法規中的「一年」或「五年」期限混淆。實務上需特別注意,廢止登記證屬於較嚴重的行政處分,通常涉及違反技術規範、偽造文書或重大公安違規等情節,因此設定三年的緩衝期以確保從業人員的專業自律。"
學員答題分佈
①一年0%
②二年0%
③三年0%
④四年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相似類型題目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十年內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滿下列何者時間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許可並註銷登記證
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許可並註銷登記證?
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職務處分或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停止換發登記證處分?
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係指向內政部辦理登記,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人員;依其執業範圍可分為下列哪些人員?
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室內裝修從業者如有變更登記事項時,未依規定申請換發登記證,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