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22.
依據消防法規定,下列哪些場所應使用防焰物品?
建築物室內設計 · 乙級 · 繪製圖說 · Q222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屬於複選題,考生必須精確掌握不同類別場所的法定適用門檻及數值標準,並能區分無面積限制的強制對象,需對多項法規細節進行綜合判定。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④
- ① 地下建築物:依據消防法第11條及防焰物品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地下建築物因避難逃生困難且排煙不易,依法應使用防焰物品以降低火災蔓延風險。
- ④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依據消防法規定,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因火災時垂直避難距離長、消防搶救困難,依法應使用防焰物品以強化防火安全。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二百平方公尺之展覽場:展覽場須達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才列入應使用防焰物品之場所,二百平方公尺未達法定門檻,故不適用強制防焰規定。
- ③ 二百平方公尺之咖啡廳:咖啡廳屬餐飲類場所,其應使用防焰物品之面積門檻為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二百平方公尺未達法定標準,故非屬應使用防焰物品之場所。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防焰物品使用場所之法定門檻。關鍵在於區分各類場所之面積標準:展覽場、餐廳、咖啡廳等均為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才適用,而非二百平方公尺。地下建築物與十一層以上高樓則無面積限制,一律應使用防焰物品。實務上室內設計选材時,應確認材料具備防焰標章並符合CNS 防火規範要求。"
學員答題分佈
①地下建築物0%
②二百平方公尺之展覽場0%
③二百平方公尺之咖啡廳0%
④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之建築物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