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4.
建築物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於發生火災致人於死者,須接受何種處罰?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 · 乙級 · 相關法規 · Q3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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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需正確掌握消防法第35條對致人於死之罰則範圍,並能區分與致人重傷或其他過失致死條款的差異。選項設計包含易混淆的較輕或較重罰度,考驗考生對條文細節的記憶與辨識能力。
正確答案:②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據消防法第35條,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於發生火災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為業務過失致死加重刑責的特別規定,體現對公共安全的高度保護。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六個月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刑度不符合消防法第35條之規定。消防安全設備設置維護不當致人於死的法定刑度並非六個月以上六年以下,此選項混淆了其他輕罪的刑責標準。
- ③ 二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刑度並非消防法所規範的正確刑責範圍。致人於死的刑度下限應為一年而非二年,此選項可能與刑法其他過失致死罪之刑度產生混淆。
- ④ 三年以上九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選項的刑度過重,不符合消防法第35條之法定刑規定。管理權人未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致人於死的刑度上限為七年而非九年。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消防法第35條與第36條的刑度區別:致人於死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致人重傷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考生易將兩者混淆,需特別注意結果加重犯的刑度差異。實務上,管理權人包含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實際管理之人,均負有設置與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之法定義務。"
學員答題分佈
①六個月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0%
②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0%
③二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0%
④三年以上九年以下有期徒刑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