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4.
普通股股東之權利包括
會計事務 · 乙級 · 權益之會計處理與表達 · Q74
難易度分析
3 / 5
需掌握普通股與特別股權利差異,辨別三項正確權利並排除清算優先分配權的干擾選項,題目屬多選且包含典型陷阱,難度屬於普通水平。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②, ④
- ① 表決權:表決權是普通股股東的核心權利,股東得於股東會就公司重大事項(如董事選舉、盈餘分派、章程修改)行使投票表決,體現公司治理中股東參與經營決策之精神。
- ② 優先認股權:優先認股權(又稱新股優先承購權)指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時,普通股股東得按原持股比例優先認購,以維持其股權稀釋前的持股比例與控制力。
- ④ 盈餘分配權:盈餘分配權(股利分派請求權)使普通股股東得依股東會決議,按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稅後盈餘,惟實際發放金額與形式(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取決於公司盈餘狀況與董事會提案。
錯誤選項解析
- ③ 清算時的財產優先分配權:清算時財產的優先分配權屬於特別股股東之權利,普通股股東在公司清算時僅能於清償全部債務及特別股股本後,就剩餘財產按持股比例分配,受償順序居末位。
Learning Tip
"本題常考普通股與特別股權利之差異。特別股通常享有盈餘及清算優先分配權,但多數無表決權;普通股則擁有表決權、優先認股權及盈餘分配權,但清算受償順序最後。解題關鍵在於區分「優先」二字通常指向特別股,而非普通股。"
學員答題分佈
①表決權0%
②優先認股權0%
③清算時的財產優先分配權0%
④盈餘分配權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