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
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須經
會計事務 · 乙級 · 相關法令之規定 · Q12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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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需正確理解公司法第29條規定的董事會特別決議程序,並辨識與單純董事過半數同意的差異,題目設有明顯的陷阱選項,屬於需要核心概念且含有誤導的普通難度。
正確答案:④董事會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④ 董事會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依公司法第29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且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此為法定特別決議門檻。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董事過半數同意:僅稱「董事過半數同意」未符合法定程序,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須經正式董事會決議,而非單純董事人數過半即可。
- ② 董事長同意:董事長個人無權單獨決定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此屬董事會職權範圍,須以董事會決議方式為之。
- ③ 總經理同意: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但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屬董事會專屬權限,總經理無此決定權。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公司法第29條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人員任免程序。常考陷阱在於混淆「董事過半數」與「董事會決議」之差異——前者僅為人數概念,後者須符合出席法定足額及表決程序。另需注意:主辦會計人員雖非經理人,但其任免程序準用經理人之規定,均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不可由董事長或總經理逕行決定。"
學員答題分佈
①董事過半數同意0%
②董事長同意0%
③總經理同意0%
④董事會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