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7.
下列何者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
營造工程管理 · 乙級 · 基本法令、契約及規範 · Q37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要求對不同營造業類別的法定經驗年限有精確的記憶,需在多組相似的年限數字中進行區分,具有較強的記憶辨析度。
正確答案:②土木包工業
② 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依法應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此為營造業法對土木包工業設立登記之明確規範,旨在確保負責人具備足夠之現場實務能力。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綜合營造業負責人應具備之資格為五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而非三年。此為較高資本與規模之營造業等級,經驗年限要求更為嚴格。
- ③ 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負責人資格係依其專業項目而定,通常要求具備相關專業技師證照或特定專業領域之經驗,並非統一要求三年土木工程施工經驗。
- ④ 丙等綜合營造業:丙等綜合營造業負責人應具備之資格為一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要求低於三年。丙等為綜合營造業中最低等級,經驗年限門檻相對較寬鬆。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營造業法中各類營造業負責人之施工經驗年限要求。常考陷阱在於混淆甲等(五年)、乙等(三年)、丙等(一年)綜合營造業之差異。切記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要求為三年以上經驗,此為獨立於綜合營造業等級制度外之特殊規範,實務上常與乙等綜合營造業之要求混淆。"
學員答題分佈
①甲等綜合營造業0%
②土木包工業0%
③專業營造業0%
④丙等綜合營造業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