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61.
依職業訓練法規定,職業訓練機構包括三類,下列何者不正確?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261
難易度分析
2 / 5
此題屬於基礎的法條條文記憶題,旨在測試考生是否能準確區分《職業訓練法》所規範的合法機構設立主體。題目透過設置不屬於法定範圍的類別作為選項,要求考生必須對職業訓練機構的分類有明確且精確的理解,屬於單純的定義辨識型考點。
正確答案:③政治團體附設
③ 政治團體附設:政治團體附設並非職業訓練法所規範之職業訓練機構類型,職業訓練機構之設立須具公益性或專業性,政治團體不在此列。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政府機關設立者:政府機關設立者屬於職業訓練法第6條明定之合法職業訓練機構類型,如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即為典型範例。
- ② 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依法得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此為鼓勵民間參與技能訓練之制度設計。
- ④ 以財團法人設立者:以財團法人設立者為職業訓練法第6條第3款明定之合法類型,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後始得辦理職業訓練業務。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職業訓練法第6條對職業訓練機構三大類型之界定:政府設立、民間附設(事業機構/學校/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設立。常見陷阱為將政治團體或宗教團體等混淆為合法設立主體,應牢記職業訓練機構須具備專業技能培訓之法定資格與目的。"
學員答題分佈
①政府機關設立者0%
②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0%
③政治團體附設0%
④以財團法人設立者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