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1.
我國「貨品暫准通關證」之簽證機構為
國貿業務 · 乙級 · 交易磋商與簽約 · Q51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區分行政主管機關與實際核發證單之簽證機構的差異,考點在於對特定貿易組織職能的精準記憶,具有一定的辨析度。
正確答案:③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③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TAITRA)為我國唯一獲授權核發 ATA Carnet(貨品暫准通關證)的簽證機構,依據國際商會(ICC)規範及海關合作理事會決議辦理此項業務。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財政部關務署:財政部關務署負責海關通關行政與貨物查驗,但並非 ATA Carnet(貨品暫准通關證)的簽證機構,其職責在於執行通關審查而非核發證單。
- ②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主管國家貿易政策與進出口管理,但 ATA Carnet 的簽證業務依法授權由民間貿易促進機構辦理,非該署職掌範圍。
- ④ 中華民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商業總會為全國性商業團體聯合組織,主要功能在於協調業界意見與政策建言,不具備 ATA Carnet 或其他通關證單的簽證權限。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 ATA Carnet(貨品暫准通關證)的簽證機構歸屬。常考陷阱在於混淆「主管機關」與「簽證機構」——關務署負責通關執行、國貿署負責政策制定,但實際核發證單的簽證機構為外貿協會。實務上,ATA Carnet 適用於展覽品、專業設備等暫時進出口貨物,可免除各成員國海關的關稅與稅捐,考生需牢記我國由 TAITRA 獨家辦理此項簽證業務。"
學員答題分佈
①財政部關務署0%
②經濟部國際貿易署0%
③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0%
④中華民國商業總會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