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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服務/殯儀服務/Q87
困難
正確率 -
Q87.

《禮記‧大傳》曰:「喪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的正確詮釋有哪些?A.「親親」是指喪服最根本的原則,以喪服來區別親疏遠近的親屬關係。B.「尊尊」是依財力的多寡來定喪服的輕重。C.「名」是親親原則的補充與延伸,是專為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服喪。D.「出入」是是指女子或男子因出嫁或為人後,宗族歸屬不同,於是服喪輕重也有不同。E.「長幼」指的是依據亡者未成年的身份而修正喪服的輕重。F.「從服」是從某一親屬對象而來為亡者服喪,如養子為養父服。

喪禮服務 · 乙級 · 殯儀服務 · Q87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要求對多個專業禮制術語的精確定義進行判別,並在多組組合中找出完全正確的一項。由於選項中包含多個高度相似且易混淆的概念,且必須對所有子項的正確與否進行全面分析才能得出答案,因此增加了認知負荷與判別難度。

正確答案:②ADE

② ADE:此選項ADE皆正確。「親親」確為喪服最根本原則,以五服制度區分親疏遠近;「出入」正確說明女子出嫁或男子為人後,因宗族歸屬改變而影響服喪輕重;「長幼」正確指出依亡者是否成年(如殤服)來修正喪服等級,三者均符合《禮記》原意。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CDF:此選項包含C、D、F。其中「名」的詮釋錯誤,「名」是指基於名分關係(如繼母、庶母等非血緣但有倫理名分者)而服喪,並非專為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從服」的舉例亦不精確,「從服」是指跟隨他人身份而服(如妻從夫為夫家親屬服喪),養子為養父服喪應屬「名」的範疇,故CDF組合不正確。
  • ③ BEF:此選項包含B、E、F。其中「尊尊」的詮釋完全錯誤,「尊尊」是依社會地位與身分尊卑(如君臣、貴賤)來定喪服輕重,絕非依財力多寡;「從服」舉例同樣有誤,故BEF組合不正確。
  • ④ DEF:此選項包含D、E、F。雖然D與E的詮釋正確,但「從服」的舉例錯誤,養子為養父服喪屬於「名」(擬制血緣之名分),而非「從服」;「從服」正確例子應為妻從夫服或子從母服等跟隨性服喪關係,故DEF組合不正確。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禮記·大傳》「喪服六術」的正確詮釋。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名」與「從服」的區別:「名」是基於倫理名分(非血緣但有服喪義務),「從服」是跟隨他人身份而產生的服喪關係。另需注意「尊尊」強調的是身分階序而非經濟條件。實務上,殯葬服務人員應熟悉傳統五服制度(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與六術的對應關係,方能正確協助家屬釐定服喪規格。"

學員答題分佈

①CDF0%
②ADE0%
③BEF0%
④DEF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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