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87.
《禮記‧大傳》曰:「喪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的正確詮釋有哪些?A.「親親」是指喪服最根本的原則,以喪服來區別親疏遠近的親屬關係。B.「尊尊」是依財力的多寡來定喪服的輕重。C.「名」是親親原則的補充與延伸,是專為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服喪。D.「出入」是是指女子或男子因出嫁或為人後,宗族歸屬不同,於是服喪輕重也有不同。E.「長幼」指的是依據亡者未成年的身份而修正喪服的輕重。F.「從服」是從某一親屬對象而來為亡者服喪,如養子為養父服。
喪禮服務 · 乙級 · 殯儀服務 · Q87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要求對多個專業禮制術語的精確定義進行判別,並在多組組合中找出完全正確的一項。由於選項中包含多個高度相似且易混淆的概念,且必須對所有子項的正確與否進行全面分析才能得出答案,因此增加了認知負荷與判別難度。
正確答案:②ADE
② ADE:此選項ADE皆正確。「親親」確為喪服最根本原則,以五服制度區分親疏遠近;「出入」正確說明女子出嫁或男子為人後,因宗族歸屬改變而影響服喪輕重;「長幼」正確指出依亡者是否成年(如殤服)來修正喪服等級,三者均符合《禮記》原意。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CDF:此選項包含C、D、F。其中「名」的詮釋錯誤,「名」是指基於名分關係(如繼母、庶母等非血緣但有倫理名分者)而服喪,並非專為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從服」的舉例亦不精確,「從服」是指跟隨他人身份而服(如妻從夫為夫家親屬服喪),養子為養父服喪應屬「名」的範疇,故CDF組合不正確。
- ③ BEF:此選項包含B、E、F。其中「尊尊」的詮釋完全錯誤,「尊尊」是依社會地位與身分尊卑(如君臣、貴賤)來定喪服輕重,絕非依財力多寡;「從服」舉例同樣有誤,故BEF組合不正確。
- ④ DEF:此選項包含D、E、F。雖然D與E的詮釋正確,但「從服」的舉例錯誤,養子為養父服喪屬於「名」(擬制血緣之名分),而非「從服」;「從服」正確例子應為妻從夫服或子從母服等跟隨性服喪關係,故DEF組合不正確。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禮記·大傳》「喪服六術」的正確詮釋。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名」與「從服」的區別:「名」是基於倫理名分(非血緣但有服喪義務),「從服」是跟隨他人身份而產生的服喪關係。另需注意「尊尊」強調的是身分階序而非經濟條件。實務上,殯葬服務人員應熟悉傳統五服制度(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與六術的對應關係,方能正確協助家屬釐定服喪規格。"
學員答題分佈
①CDF0%
②ADE0%
③BEF0%
④DEF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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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禮記‧喪服四制》曰:「喪有四制,變而從宜取之,四時也。有恩、有理、有節、有權,取之人情也。」的正確詮釋有哪些?A.恩者,仁也。理者,義也。節者,禮也。權者,知也。B.「有恩」是指喪服是起源於報恩返本的仁愛之心。C.「有理」是指喪服制度用來節制服喪者的情感與行為。D.「有節」指的是從人倫秩序的立場談喪服制定的社會規範。E.「有權」指的是喪服制度協助居喪者某些行為的權宜處置。
有關傳統喪服「四制五等」的說法,下列哪些正確?A.「正服」指的是於情於份,皆當為之服者,如子為父母服斬衰之類。B.「加服」指的是如媳婦為舅姑服斬衰。C.「義服」指的是如義子為義父母服斬衰或齊衰。D.「降服」指的是如已出嫁女為父母之服。E.「降服」指的是如承重孫為祖父母之服。
有關喪服的穿著倫理與基本原則,下列說法哪些正確?
請選出有關喪服的實務運用的正確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