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42.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用途分類之類別供集會之場所屬
建築製圖應用 · 乙級 · 工程實務 · Q142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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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法規中建築物用途分類的定義,屬於基礎的術語記憶型題目。由於選項中包含定義相近的類別,需準確區分不同用途分類的差異方可正確作答。
正確答案:①A類
① A類: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供集會之場所(如影劇院、音樂廳、集會堂、禮堂等)歸屬A類建築物,此類場所因人員密集且緊急疏散需求高,其防火避難標準最為嚴格。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B 類:B類為商業類建築物,包含百貨公司、商場、餐廳、銀行等商業用途場所,並非集會場所之分類。
- ③ C 類:C類為工業與倉儲類建築物,包含工廠、倉庫、物流中心等工業用途設施,與集會場所無關。
- ④ D 類:D類為休閒、文教類建築物,包含體育館、健身中心、博物館、圖書館等文教休閒設施,非屬集會場所分類。
Learning Tip
"建築技術規則將建築物按用途分為A~H等多個類別,A類專指集會類場所。因人員密集與緊急疏散需求,其防火區劃、避難通道寬度及消防設備標準最為嚴格。考試常將A類(集會)與D類(休閒文教)混淆,需特別注意兩者用途定義之差異。"
學員答題分佈
①A類0%
②B 類0%
③C 類0%
④D 類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