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0.
雇主對擔任工作場所急救人員之勞工,除醫護人員外,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其訓練時數不得低於多少小時?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 乙級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Q120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精確記憶法定訓練時數,且提供其他職務的時數作為干擾,需要區分相似數字,屬於需掌握核心概念並辨別常見陷阱的普通難度。
正確答案:②16
② 16:16小時為正確答案。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規定,雇主對擔任急救人員之勞工,應使其接受至少16小時之急救訓練,內容包含CPR、AED操作、包紮固定、中毒急救等項目。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12:12小時未達法定標準。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急救人員訓練課程包含心肺復甦術(CPR)、創傷急救處理等核心科目,12小時無法涵蓋完整訓練內容。
- ③ 30:30小時混淆了其他訓練時數要求。此數值接近甲種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30小時規定,與急救人員訓練無關。
- ④ 60:60小時遠超過法定要求。此數值可能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之60小時訓練時數混淆,急救人員訓練無需達到此時數。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中各類人員之法定訓練時數。常考陷阱包括:(1) 急救人員16小時 vs 工安業務主管30小時 vs 職安管理員60小時,三者極易混淆;(2) 急救人員訓練每三年應接受在職訓練,亦為常見考點。建議熟記各類人員訓練時數對照表,並注意法規修訂動態。"
學員答題分佈
①120%
②160%
③300%
④6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