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78.
依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規定,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者勞工人數達幾人以上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 個月內報請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 乙級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Q278
難易度分析
3 / 5
此題要求精確記憶特定法規的勞工人數門檻,且選項中含有易混淆的其他數字,需具備概念辨識能力。
正確答案:②100
② 100:100人為正確答案。依《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規定,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者之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此為職業安全衛生法配套子法之明確要求。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50:50人未達法定門檻。依《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勞工人數達50人者尚無須於公告日起6個月內報請備查,此數字容易與毒性化學物質之其他管制門檻混淆。
- ③ 150:150人非法定門檻。此數字與優先管理化學品備查規定無關,可能與危險性機械設備或勞工健康服務之其他人數級距混淆。
- ④ 200:200人非法定門檻。此數字常見於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設置門檻(僱用100人以上需設置),與優先管理化學品備查之100人門檻不同,應注意區分。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備查門檻。常考陷阱在於將100人與其他職安法規之人數級距(如50人、200人、300人)混淆。實務上應特別注意《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之適用差異,前者屬職業安全衛生法體系,後者屬環境保護法體系,兩者管制對象與申報門檻各不相同。"
學員答題分佈
①500%
②1000%
③1500%
④20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