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08.
噪音計若用於噪音監測時,根據噪音計施檢規範規定度量衡器必須多少送檢?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 · 乙級 · 噪音測定 · Q308
難易度分析
2 / 5
本題要求考生對法規中指定的度量衡器送檢週期有精確的記憶。由於選項中設置了容易混淆的時間間隔,且需區分不同性質的校正要求,因此屬於基礎的法規條文記憶型題目。
正確答案:②每2 年送檢
② 每2 年送檢:依據噪音計檢檢規範及度量衡器檢定規定,噪音計作為法定度量衡器,必須每2年送檢一次,以確保量測數據之準確性與追溯性。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每年送檢:每年送檢並非噪音計的法定週期。此選項容易與勞工特殊健康檢查的每年定期實施頻率混淆,噪音計的法定送檢週期為每2年一次。
- ③ 每半年送檢:每半年送檢過於頻繁,非法定要求。實務上建議於每次測量前後執行現場校正(使用活塞發音器)確認讀值,但法定定期送檢週期仍為每2年。
- ④ 不必送檢:噪音計屬於法定度量衡器,依法必須定期送檢。未依規定送檢將導致量測結果不具法律效力,無法作為作業環境監測之合規依據。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噪音計法定送檢週期。常考陷阱在於混淆「現場校正」與「定期送檢」:現場校正應於每次測量前後執行,而法定定期送檢為每2年一次。另需注意,若噪音計經修理或調整後,應重新送檢方可繼續使用。"
學員答題分佈
①每年送檢0%
②每2 年送檢0%
③每半年送檢0%
④不必送檢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