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33.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 條規定,對於監測噪音劑量時,應以下列何分貝計算起?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 · 乙級 · 噪音測定 · Q333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要求對法規中的特定數值進行精確記憶。由於選項中包含多個高度相似的法規數值,且涉及計算起點與行動水準兩種不同定義的區分,具有較強的干擾性,需精準掌握法規條文方能正確選出。
正確答案:③80
③ 80: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規定,噪音劑量監測應以80分貝為計算起點,此為我國評估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噪音暴露量之法定閾值。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70:70分貝並非噪音劑量監測的計算起點,此數值低於法規要求之閾值,無法有效評估勞工之噪音暴露劑量。
- ② 75:75分貝雖接近部分國家之行動值標準,但依據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並非噪音劑量計算之起始分貝數。
- ④ 85:85分貝為噪音性聽力損失預防之行動水準,需實施健康檢查與防護措施,但非劑量監測之計算起點。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噪音劑量監測計算起點與噪音防護行動水準之區別。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80分貝為劑量計算起點,而85分貝為需採取工程改善、聽力保護及健康追蹤之行動值。實務上常混淆此二數值,應特別注意閾值與行動值之不同法規意義。"
學員答題分佈
①700%
②750%
③800%
④85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