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4.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裝有下列何種物質的容器應標示?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 · 乙級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法規 · Q44
難易度分析
2 / 5
本題考查特定法律條文對標示對象的定義,重點在於區分概括性術語與法律認定之專業術語的範圍差異,屬於基礎的法規定義記憶型題目。
正確答案:②危害性化學品
② 危害性化學品: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及《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雇主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應依規定標示名稱、危害圖式、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等事項,以確保勞工知悉其潛在風險。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所有化學物質:所有化學物質範圍過於廣泛,並非每種化學物質都具有危害性。法規僅要求對經評估確認具有物理性或健康危害的化學品進行標示,而非無差別涵蓋全部化學物質。
- ③ 生物性病原:生物性病原屬於生物性危害因子,其標示與管理規範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生物安全法規,並非職業安全衛生法中化學品容器標示的適用對象。
- ④ 煙草製品:煙草製品之標示規範依據《菸害防制法》,要求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及健康警示圖文,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中危害性化學品容器標示的法規體系完全不同。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之危害性化學品標示義務。常見陷阱是混淆「所有化學物質」與「危害性化學品」的範圍差異。實務上應注意:只有經分類判定具有物理性危害(如易燃、爆炸)或健康危害(如致癌、腐蝕)的化學品才需依法標示,且標示內容須包含危害圖式、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及危害防範措施四大要素。"
學員答題分佈
①所有化學物質0%
②危害性化學品0%
③生物性病原0%
④煙草製品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