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6.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時,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視覺傳達設計共同科目 · 乙級 · Q5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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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特定法律條文中的具體數值記憶,要求對法律處罰金額有精確的掌握,屬於典型的法條記憶題型。
正確答案:③30 萬元
③ 30 萬元:依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規定,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此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刑事責任標準。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50 萬元:50萬元並非《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所定之併科罰金數額。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者,法定罰金上限為30萬元,50萬元屬於過度高估。
- ② 40 萬元:40萬元同樣不符合現行《著作權法》規定。此數額並非法條明訂之罰鍰標準,應以30萬元為正確上限。
- ④ 20 萬元 以下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低於法定上限。《著作權法》明定併科罰金為30萬元以下,20萬元雖在範圍內,但非完整法條表述。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著作權法》第91條之刑事罰則。考生常混淆「擅自重製」與「合理使用」之界線,須注意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構成刑事犯罪。實務上另應區分第91條第1項(非意圖銷售,罰金25萬元以下)與第2項(意圖銷售,罰金30萬元以下)之差異。"
學員答題分佈
①50 萬元0%
②40 萬元0%
③30 萬元0%
④20 萬元 以下罰金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