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3.
抑制過剩水源之發生為排水治本之計,下列何者不是水源控制措施:
農田灌溉排水─設施維護管理(田間項) · 丙級 · 水旱災之預防及 · Q33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區分「水源控制」與「排水工程」的不同概念,需準確掌握水利管理中針對源頭控管與工程防護的定義區別。
正確答案:④提高河川河床高度
④ 提高河川河床高度:提高河川河床高度並非水源控制措施,實際上河床因淤積而抬高會降低通洪斷面,反而加劇排水不良與水患風險。正確做法應為疏浚清淤以維持河床應有高程。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防止水庫與渠道滲漏:防止水庫與渠道滲漏屬於水源控制措施,可減少無效滲漏水量,避免地下水水位上升及土壤鹽化問題。
- ② 提升灌溉效率,加強灌溉管理:提升灌溉效率與加強灌溉管理能精準控制用水量,減少過剩水源產生,屬於重要的水源控制手段。
- ③ 增高下游河川堤防:增高下游河川堤防可提升河道容水能力,防止洪水溢流造成區域積水,屬於排水系統中的水源控制配套措施。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在於區分水源控制(從源頭減少水量)與工程防護(堤防等擋水設施)的差異。河床淤積抬高是台灣河川常見問題,會導致排水能力下降,因此疏浚才是正確對策,而非抬高河床。實務上應注意「治本」在於源頭控管水量,而非被動防禦。"
學員答題分佈
①防止水庫與渠道滲漏0%
②提升灌溉效率,加強灌溉管理0%
③增高下游河川堤防0%
④提高河川河床高度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