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35.
電子發票之載具可分為多元載具與共通性載具,下列何者不屬於多元載具?
門市服務 · 丙級 · 零售概論 · Q135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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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考驗對於電子發票載具分類定義的理解與辨別。考生需精確區分由財政部核發、具備跨平台特性之載具,以及由各事業單位自行發行之載具。屬於單一概念的辨析題型,只要掌握分類標準即可解題。
正確答案:③手機號碼條碼
③ 手機號碼條碼:手機條碼屬於財政部統一核發的共通性載具,可跨店家使用並統一歸戶,因此不屬於多元載具。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聯名卡:聯名卡屬於商店自行發行的多元載具,消費者結帳時可將電子發票點數累計至聯名卡帳戶中,並非共通性載具。
- ② 悠遊卡:悠遊卡等電子票證屬於多元載具,由特約商店提供載具服務,讓消費者以電子票證載具歸戶電子發票。
- ④ 會員卡:會員卡為各門市自行發行的多元載具,消費者結帳時可將發票點數累積至該店會員系統中。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電子發票載具分類。共通性載具包含手機條碼與自然人憑證,由財政部統一核發、可跨平台使用;多元載具則由各事業單位自行發行,如會員卡、信用卡、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等)、聯名卡。實務上易混淆兩者定義,需記住共通性載具具有「跨店家歸戶」功能,而多元載具僅限於發行商店使用。"
學員答題分佈
①聯名卡0%
②悠遊卡0%
③手機號碼條碼0%
④會員卡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