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7.
海商法第151 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自接到貨物之日起,幾個月內不將貨物所受損害通知保險人或其代理人時視為無損害?
國貿業務 · 丙級 · 出口價格核算-要約、承諾、索賠 · Q47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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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對特定法條中的法定時間期限進行精確記憶,屬於單純的法規數值辨析題,不涉及複雜的邏輯推理或綜合應用。
正確答案:①1 個月
① 1 個月:依據海商法第151條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自接到貨物之日起1個月內未將貨物損害通知保險人或其代理人者,法律上推定為無損害,此為損害通知期限之強制規定。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2 個月:2個月並非海商法所定之損害通知期限,正確期限應為1個月,逾期將產生視為無損害之法律效果。
- ③ 3 個月:3個月並非海商法第151條規定之通知期限,正確應為1個月內通知,此選項混淆其他法規之期限規定。
- ④ 6 個月:6個月遠超過法定通知期限,若遲至6個月才通知,早已因逾1個月法定期限而被視為無損害,無法再行索賠。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海商法第151條損害通知期限,屬出口保險索賠之關鍵程序。常考陷阱在於將此期限與其他法規(如民法請求權時效)混淆。實務上,進口人收受貨物後應立即進行外觀檢查與損害鑑定,並於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否則將喪失索賠權利。此規定旨在促使被保險人儘速行使權利,避免證據滅失或責任歸屬困難。"
學員答題分佈
①1 個月0%
②2 個月0%
③3 個月0%
④6 個月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