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7.
若出口商押匯所提示之單據不符合信用狀之規定,但符合買賣契約之規定,則下列何者正確?
國貿業務 · 丙級 · 商業信用狀分析-進出口結匯及融資 · Q37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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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信用狀與基礎買賣契約之間的獨立法律關係,要求考生能正確區分銀行審單的依據與契約履行義務的差異,屬於對核心專業概念理解程度的基礎考核。
正確答案:③出口商不得以單據符合買賣契約為理由要求開狀銀行接受
③ 出口商不得以單據符合買賣契約為理由要求開狀銀行接受:依據 UCP 600 第4條之信用狀獨立性原則,信用狀與基礎買賣契約相互獨立。銀行僅就單據是否符合信用狀條款進行審查,出口商不得以單據符合買賣契約為由要求銀行接受不符點單據。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開狀銀行必須接受:開狀銀行審單的依據是信用狀條款而非買賣契約。當單據不符合信用狀規定時,開狀銀行有權拒絕接受,此乃遵循 UCP 600 之信用狀獨立性原則。
- ② 進口商可因此解除契約:信用狀與買賣契約屬兩項獨立法律關係。單據不符合信用狀並不構成進口商解除買賣契約的法定理由,進口商仍須依買賣契約履行義務。
- ④ 視實際情況而定:本題涉及明確的信用狀法律原則,答案並非視情況而定。UCP 600 已明確規範銀行僅依信用狀條款審單,與買賣契約無關。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信用狀獨立性原則與嚴格符合原則(Strict Compliance)。考生易混淆「信用狀關係」與「買賣契約關係」,須牢記銀行處理的是單據交易而非貨物或契約履行。實務上出口商應確保單據同時符合信用狀與契約要求,若出現不符點可透過擔保押匯或電提不符點方式處理,但銀行無義務接受。"
學員答題分佈
①開狀銀行必須接受0%
②進口商可因此解除契約0%
③出口商不得以單據符合買賣契約為理由要求開狀銀行接受0%
④視實際情況而定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