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8.
出口押匯所提示之保險單據,被保險人為下列何者時,須於保險單背面空白背書?
國貿業務 · 丙級 · 商業信用狀分析-進出口結匯及融資 · Q38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考生能精確區分信用狀交易中不同身分之被保險人與保險權益轉讓手續之間的對應關係,屬於需要掌握特定貿易實務操作規範的專業知識考點。
正確答案:③賣方
③ 賣方:當賣方(出口商)為被保險人時,須於保險單背面作空白背書,以將保險理賠權利轉讓給持有單據的銀行或買方,此為信用狀交易下單據流通的標準實務。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保兌銀行:當保兌銀行為被保險人時,保險單據的理賠權利已歸屬於銀行,無需再進行空白背書轉讓。
- ② 開狀銀行:當開狀銀行為被保險人時,銀行本身即為保險權益的享有者,故不需額外背書手續。
- ④ 買方:當買方(進口商)為被保險人時,保險權益已直接歸屬買方,無需透過背書轉讓權利。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信用狀交易下保險單據的背書規則。在出口押匯實務中,若保險單的被保險人為賣方,必須進行空白背書以確保保險權利能隨單據流通轉讓給押匯銀行或開狀銀行。常考陷阱為混淆「被保險人身分」與「是否需要背書」的對應關係——唯有被保險人為出單方(賣方/出口商)時才需空白背書;若被保險人已為銀行或買方,則權利已歸屬該方,無需背書。另需注意,背書方式分為空白背書與記名背書,信用狀通常要求空白背書以維持單據的流通性。"
學員答題分佈
①保兌銀行0%
②開狀銀行0%
③賣方0%
④買方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