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6.
依建築技術規則屋頂突出物不計入建築物高度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建築製圖應用-電腦繪圖 · 丙級 · 識圖 · Q166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要求對建築法規中特定數值的精確記憶,選項間的數值差異較小,且包含兩種不同的前提條件,考生必須準確區分並記憶法定門檻才能選出正確答案。
正確答案:②高度<6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9m
② 高度<6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9m: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屋頂突出物高度在6公尺以內,或設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者高度在9公尺以內,得不計入建築物高度及層數,此為正確法條數值。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高度<5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8m:高度<5m 或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8m 的數值低於法規標準,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10款對屋頂突出物不計入建築物高度的法定門檻。
- ③ 高度<7.5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11m:高度<7.5m 或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11m 的數值高於法定標準,將導致超出免計高度的範圍被誤認合法,實際應以6m及9m為上限。
- ④ 高度<9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11m:高度<9m 或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11m 的數值明顯超出法規容許的免計高度門檻,此類數據常為考試中故意放大的混淆選項。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建築技術規則》中屋頂突出物免計入建築物高度的數值門檻。常考陷阱在於將一般突出物(6m)與有昇降設備(9m)兩種情境的數值混淆。實務上需注意此規定適用於水箱、電梯機房、樓梯間等必要設施,且仍受投影面積不超過屋頂面積1/8的限制,應與雜項工作物的認定區別清楚。"
學員答題分佈
①高度<5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8m0%
②高度<6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9m0%
③高度<7.5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11m0%
④高度<9m 或有昇降設備通達屋頂層高度<11m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