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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人員/托育職業倫理/Q110
困難
正確率 -
Q110.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主管機關權責劃分下列何者正確?

托育人員 · 單一級 · 托育職業倫理 · Q110

難易度分析

4 / 5

題目要求精確辨識各主管機關的法定職掌,選項內容相近且易混淆,需對條文有完整記憶才能排除干擾選項。

正確答案:①警政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之維護及觸法預防、失蹤兒童及少年、無依兒童及少年之父母或監護人之協尋等相關事宜

① 警政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之維護及觸法預防、失蹤兒童及少年、無依兒童及少年之父母或監護人之協尋等相關事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條規定,警政主管機關確實負責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維護、觸法預防、失蹤兒少協尋,以及無依兒少之父母或監護人協尋等事宜,此為警政體系在兒少保護網絡中的法定職掌。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戶政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觸法預防、矯正與犯罪被害人保護等相關事宜:戶政主管機關的法定職責為兒童及少年之身分登記(如出生登記、監護登記等),而非觸法預防與矯正;觸法預防、矯正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實為法務主管機關之權責,此選項將兩機關職掌混淆。
  • ③ 教育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藝文活動等相關事宜:教育主管機關主管的是兒童及少年之教育事宜(含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而非藝文活動;藝文活動依法屬於文化主管機關之權責範圍,此選項張冠李戴。
  • ④ 文化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相關商品與非機械遊樂設施標準之建立及遊戲軟體分級等相關事宜:文化主管機關主管的是兒童及少年藝文活動事宜;而兒童及少年相關商品與非機械遊樂設施標準之建立及遊戲軟體分級,依法屬於經濟主管機關之權責,此選項將兩者職掌倒置。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兒少法》第6條各中央主管機關權責劃分,易混淆點在於警政(人身安全、協尋)與法務(觸法預防、矯正)的分工界線,以及教育(教育事宜)與文化(藝文活動)的區分。建議以「機關本業」記憶:警政管安全、法務管司法、教育管學習、文化管藝文、經濟管商品標準,即可快速判斷。"

學員答題分佈

①警政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之維護及觸法預防、失蹤兒童及少年、無依兒童及少年之父母或監護人之協尋等相關事宜0%
②戶政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觸法預防、矯正與犯罪被害人保護等相關事宜0%
③教育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藝文活動等相關事宜0%
④文化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相關商品與非機械遊樂設施標準之建立及遊戲軟體分級等相關事宜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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