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5.
幼兒給藥的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托育人員 · 單一級 · 嬰幼兒衛生保健 · Q35
難易度分析
2 / 5
題目屬單選,僅需辨識正確的用藥原則,選項設計為明顯的錯誤敘述,屬基礎概念記憶,故評為2分
正確答案:①依據醫師處方指示用藥
① 依據醫師處方指示用藥:醫師處方指示是幼兒給藥的最高指導原則,托育人員必須嚴格依照醫囑的劑量、頻率與給藥途徑執行,確保用藥安全與療效。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症狀減輕後即可自行停藥:症狀減輕不等於疾病痊癒,自行停藥可能導致病情反覆或產生抗藥性,應完成醫師指示的完整療程。
- ③ 不慎給藥過量,下次給藥自動減量:給藥過量屬於用藥疏失,正確做法是立即通報並聯繫醫師評估,絕不可自行調整劑量,以免造成藥物濃度波動危害幼兒健康。
- ④ 吃剩的藥物可留給其他孩子服用:剩餘藥物不可轉給他人使用,每個幼兒的體質、年齡、體重與過敏史不同,共用藥物可能引發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
Learning Tip
"幼兒給藥的核心原則是「五對」:對病人、對藥物、對劑量、對途徑、對時間。托育人員僅能依醫囑協助給藥,無權自行調整劑量或停藥;用藥過量或異常反應時,應立即通報並就醫,切勿自行處置。"
學員答題分佈
①依據醫師處方指示用藥0%
②症狀減輕後即可自行停藥0%
③不慎給藥過量,下次給藥自動減量0%
④吃剩的藥物可留給其他孩子服用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