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7.
根據醫療法第84 條及第104 條規定,非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會有下列何種處分?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 單一級 · 民俗調理安全衛生及工作倫理 · Q17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考生精確掌握特定法律條文中的處分種類及金額,且選項中設計了行政罰與刑事責任、直接處罰與限期改善等易混淆的法律概念,需對法規內容有準確的記憶方能正確判別。
正確答案:②違反者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緩
② 違反者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緩:依據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刊登醫療廣告,違反者依第104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此為直接處罰規定,旨在維護醫療廣告之正確性與民眾就醫安全。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第一次違反者,衛生局會令業者限期改善,限期未改者,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緩:醫療法第84條對於非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的處罰並無「限期改善」的前置程序,而是直接處以罰鍰。此選項混淆了行政罰中「先改善後處罰」與「直接處罰」的適用情境。
- ③ 違反者處5 個月至1 年之有期徒刑:非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屬於行政罰鍰處分,不涉及刑事責任之有期徒刑。此選項混淆了行政罰與刑罰的界限,醫療法此條文僅規範罰鍰而非刑責。
- ④ 違反者會被命令停業處分:醫療法第84條及第104條對於非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的處分僅規定罰鍰,並未規定「命令停業」處分。命令停業通常適用於醫療機構違規情節重大時之額外處分。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醫療法中不同違規行為的處罰種類與金額。請注意區分:非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採「直接罰鍰」(5~25萬),無限期改善程序;而醫療機構違規則可能有分級處罰機制。實務上,民俗調理從業人員絕對不可使用「治療」、「治癒」等醫療用語於廣告,以免觸法。"
學員答題分佈
①第一次違反者,衛生局會令業者限期改善,限期未改者,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緩0%
②違反者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緩0%
③違反者處5 個月至1 年之有期徒刑0%
④違反者會被命令停業處分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