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0.
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化學─無機物檢驗 · 甲級 · 實驗管理 · Q30
難易度分析
4 / 5
此題為多選題,要求辨識兩項正確選項。題目聚焦於危險物分類法規中的具體數值門檻與混合介質的正確性,選項相似度高,需要精確判斷,屬於多重推理的結構性難題。
正確答案 (複選):②, ④
- ② 所謂毒性氣體是指容許濃度在200 ppm 以下者:依台灣《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毒性氣體的定義確實為其容許濃度(Threshold Limit Value)在200 ppm 以下之氣體,此為法規明定之標準。
- ④ 所謂可燃性氣體是指與空氣混合時之爆炸限度的低限在10%以下者: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技術法規,可燃性氣體的正確定義為:在常溫常壓下,與空氣混合時之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ve Limit, LEL)在10%以下之氣體,此敘述完全符合法規要求。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閃火點在攝氏60℃以下之液體被歸類為引火性液體:閃火點的歸類標準有誤。依台灣《危險物規制》相關法規,引火性液體的定義為閃火點在攝氏60℃以下且沸點在攝氏35℃以上者;若僅以閃火點60℃以下作為判定條件而忽略沸點要求,則定義不完整,故此敘述不正確。
- ③ 所謂可燃性氣體是指與氧氣混合時之爆炸限度的低限在15%以下者:可燃性氣體的爆炸下限判定基準應為與空氣混合,而非與氧氣混合。法規明定可燃性氣體是指與空氣混合時爆炸下限在10%以下者,此選項混淆了混合介質的種類。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在於危險物分類定義的精確記憶。常見陷阱包括:①引火性液體需同時滿足閃火點與沸點兩項條件,不可遺漏;②可燃性氣體的爆炸下限判定是與「空氣」混合而非「氧氣」,此為高頻混淆點;③毒性氣體的200 ppm閾值為法規硬性規定,需牢記。實務上於實驗室化學品儲存管理與危害通識標示時,正確分類直接關係到防護措施與應急處置的適切性。"
學員答題分佈
①閃火點在攝氏60℃以下之液體被歸類為引火性液體0%
②所謂毒性氣體是指容許濃度在200 ppm 以下者0%
③所謂可燃性氣體是指與氧氣混合時之爆炸限度的低限在15%以下者0%
④所謂可燃性氣體是指與空氣混合時之爆炸限度的低限在10%以下者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