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9.
鍋爐作業場所之地面通行安全是何人之職責?
鍋爐操作 · 甲級 · 安全衛生與環保 · Q69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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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屬於法規基本權責劃分的基礎題型。題目旨在區分現場執行人員、管理人員與法定最終責任人之間的職權界限。由於法規對於工作環境通行安全的義務歸屬有非常明確且單一的界定,不涉及複雜的例外條款或情境判斷,考生只需具備基本法規架構觀念,即可輕易辨析不同角色之職責差異,避開實務執行層面的干擾選項。整體結構單純,屬於易於掌握的基礎觀念題。
正確答案:④雇主
④ 雇主: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規定,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等安全設施負有設置與維護之法定責任,地面通行安全屬於雇主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之核心義務。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鍋爐操作人員:鍋爐操作人員負責設備運轉與日常操作監控,但作業場所整體地面通行安全並非其法定職責範圍,其責任主要限於鍋爐本體之安全運轉。
- ② 鍋爐作業主管:鍋爐作業主管負責現場作業指揮與監督,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之最終責任仍歸屬於雇主,主管僅為執行層級之監督者。
- ③ 設備維修人員:設備維修人員僅負責鍋爐及附屬設備之檢修維護,與作業場所地面通行安全之管理職責無關,其工作範圍限於設備技術性維護。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職業安全衛生責任歸屬。依據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對工作場所安全負有「最終且不可推卸」的法定責任,此為「雇主責任原則」。常見陷阱是將現場管理職責(主管)或操作職責(操作人員)與法定安全責任混淆,須切記無論實際執行者為何,安全設施之設置與維護責任始終歸屬於雇主。"
學員答題分佈
①鍋爐操作人員0%
②鍋爐作業主管0%
③設備維修人員0%
④雇主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