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7.
承造人為執行施工管理之事務,其指派之工地負責人應代表處理工地現場哪些相關事項?
建築工程管理 · 甲級 · 施工計畫與管制 · Q57
難易度分析
3 / 5
此題需辨識營造業法第32條中工地負責人之法定職責,並排除將法令解釋權誤判為負責人權限的常見誤區。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②, ③
- ① 工地管理事項:工地管理事項為工地負責人之核心職責,包含人員調度、材料進場管制、施工品質監督及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等,符合營造業法對工地負責人之法定權責規範。
- ② 工程推動事項:工程推動事項涉及施工進度管控、各工種協調整合及工程介面處理,工地負責人需統籌資源以確保工程依施工計畫順利推進。
- ③ 工地環境維護:工地環境維護包含施工期間之污染防治、廢棄物清運、鄰房保護及環保法規遵循,屬工地負責人依法應落實之環境管理責任。
錯誤選項解析
- ④ 法令解釋:法令解釋權限屬於主管建築機關或相關法規主管單位,非工地負責人之職權範圍;工地負責人應負責法令之執行與落實,而非解釋法令。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營造業法第32條對工地負責人法定職責之界定。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執行法令」與「解釋法令」之區別——工地負責人僅具現場管理權,無法令解釋權。實務上應注意工地負責人需具備營造業工地負責人資格,並對施工品質、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負直接責任,此為建築工程管理檢定之高頻考點。"
學員答題分佈
①工地管理事項0%
②工程推動事項0%
③工地環境維護0%
④法令解釋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