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37.
下列哪些為可突出建築線之建築物?
建築製圖應用 · 甲級 · 基本建築設計 · Q137
難易度分析
3 / 5
此題採用複選題型,須對各選項進行獨立之法規符合性判斷,作答步驟與記憶精確度要求較高。題目結構聚焦於多類別構造物之法定歸納,考生需熟悉相關規範之分類邏輯並具備完整之條文記憶體系,方能避免遺漏或誤判,故評定為中等難度。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②, ③, ④
- ① 紀念性建築物:紀念性建築物依《建築法》及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可突出建築線,因其具有公共紀念意義且通常經過都市設計審議程序。
- ② 郵筒:郵筒屬於公共服務設施,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條規定,郵政信箱等公共設施得突出建築線,以便利民眾使用。
- ③ 牌樓:牌樓屬於裝飾性或紀念性構造物,依相關建築法規規定,經核准後可突出建築線,常見於寺廟、公園入口等場所。
- ④ 施工架:施工架為臨時性設施,依《建築法》第69條規定,建築物建造期間得設置施工架等臨時性工作物突出建築線,但需符合安全防護標準。
錯誤選項解析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為建築線突出許可之規定。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可突出建築線之構造物包含:(1)公共設施(郵筒、電亭)、(2)裝飾性構造物(牌樓、紀念碑)、(3)臨時設施(施工架、防護棚)、(4)紀念性建築物等。常考陷阱為混淆「建築線」與「道路境界線」之差異,以及誤認所有臨時設施皆可突出(實際上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實務上應注意突出範圍不得妨礙交通與公共安全。"
學員答題分佈
①紀念性建築物0%
②郵筒0%
③牌樓0%
④施工架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