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女工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產假幾星期?
職業安全管理 · 甲級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Q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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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屬基礎法規數字記憶類型,題幹敘述直接明確,未設置複合情境或交叉比對之要求。考生僅需掌握單一核心數值即可迅速作答,結構上屬於單純概念檢索考題。
正確答案:②8
② 8: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女工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8星期之產假,此為法定最低標準,雇主不得剝奪或縮短。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6:6星期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法定產假為8星期而非6星期,此選項低於法定標準。
- ③ 10:10星期並非勞基法所定之產假天數,法定產假明確規定為8星期,此選項高於法定標準但非正確答案。
- ④ 12:12星期亦非勞基法規定之產假長度,女工法定產假為8星期;需注意與流產假(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星期)區分。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勞動基準法》第50條之女工產假規定。常考陷阱包括:將產假8星期與流產假4星期混淆,或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育嬰留職停薪規定搞混。實務上雇主給予之產假不得低於法定8星期,且產假期間工資之給付依相關規定辦理。"
學員答題分佈
①60%
②80%
③100%
④12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