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6.
下列何者不屬於照明目的分類中,作業用照明場所
建築物室內設計 · 乙級 · 繪製圖說 · Q12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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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照明目的之基本分類定義,需區分功能性作業環境與展示性空間之差異,屬於對應特定照明分類之基礎概念辨識。
正確答案:④商業空間
④ 商業空間:商業空間主要目的為展示商品與營造氛圍,屬於展示用照明或氛圍照明分類,而非以視覺作業任務為主的作業用照明,故不屬於作業用照明場所。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學校:學校屬於典型的作業用照明場所,教室與閱覽室需提供充足且均勻的照度以支援閱讀與書寫等視覺作業任務,符合 CNS 12112 對學校照明之規範。
- ② 工場:工場(工廠車間)屬於作業用照明場所,生產線與加工區域需依據作業精密度提供適當照度標準,以確保操作安全與產品品質。
- ③ 辦公室:辦公室屬於作業用照明場所,需依據 CNS 12112 規定提供 300~750 lx 的工作面照度,並注意眩光防止與均勻度要求,以維持辦公人員的視覺舒適與工作效率。
Learning Tip
"照明目的分類常考作業用照明與展示用照明之區別。作業用照明強調功能性照度以支援具體視覺任務(如閱讀、加工、辦公),而商業空間、美術館、櫥窗等則以展示效果或空間氛圍為主要訴求。切記勿將「空間用途」與「照明目的分類」混淆。"
學員答題分佈
①學校0%
②工場0%
③辦公室0%
④商業空間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