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32.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領取之各種保險給付權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232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考查法律條文對於保障給付權利之禁止事項。難度在於選項中對禁止行為的範圍進行了局部解構,考生必須精確掌握法條中對於「扣押」與「供擔保」是否同時禁止的完整規範,若僅依賴模糊印象而忽略了禁止事項的完整性,容易誤入陷阱。
正確答案:④不得扣押但可供擔保
④ 不得扣押但可供擔保:本選項稱「不得扣押但可供擔保」與法條規定不符。就業保險法明定給付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四項禁止事項並列,不存在「可供擔保」之例外,故為錯誤敘述。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不得讓與:依就業保險法第33條規定,被保險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此為保障被保險人基本生活之強制規定,故本選項敘述正確。
- ② 不得抵銷:抵銷禁止係為確保保險給付能完整發揮保障功能,避免給付權利因債務抵銷而遭削減,故本選項敘述正確。
- ③ 不得扣押或供擔保:保險給付權利不得扣押或供擔保,旨在維持被保險人及其家屬之基本經濟安全,符合社會保險之保護目的,故本選項敘述正確。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為就業保險法第33條給付權利之保護規定,常考陷阱在於將「不得扣押」與「可供擔保」混淆。切記:讓與、抵銷、扣押、供擔保四項皆禁止,無任何例外。實務上此規定旨在確保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各項給付能專款專用,不被債權人追索或作為融資擔保標的。"
學員答題分佈
①不得讓與0%
②不得抵銷0%
③不得扣押或供擔保0%
④不得扣押但可供擔保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