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35.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請領失業給付者,如有扶養眷屬,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多少比率,加給給付或津貼?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235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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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屬於法律條文的精確記憶考題。考生必須能精準區分不同社會保險制度間的給付比例,若僅有大致概念而缺乏對特定法條數字的細緻掌握,容易在面對相似的百分比選項時產生混淆。
正確答案:①10%
① 10%:依就業保險法第17條規定,失業給付加給眷屬補助確為按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0%計算,此為法條明定之標準比率。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20%:20%並非就業保險法所定之眷屬加給比率,此數值與勞保生育給付或相關社福補助之計算標準容易混淆。
- ③ 30%:30%不符合就業保險法之規定,此比率可能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其他補助給付之計算方式產生混淆。
- ④ 40%:40%遠高於法定標準,就業保險法並無此高比率之眷屬加給規定,應注意與勞保傷病給付之給付標準區分。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就業保險法第17條之失業給付計算方式,需牢記基本給付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60%,眷屬加給每人另計10%,且最多加給至20%為上限(即最多計2名眷屬)。實務上應注意與勞保各給付項目之比率區分,避免混淆。"
學員答題分佈
①10%0%
②20%0%
③30%0%
④4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