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73.
依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規定,養成訓練結訓證書應記載事項,下列何者不正確?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273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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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要求精確辨識法規中明文規定之證書記載項目,屬於法規條文的細節記憶與辨析。考生需區分法定必備資訊與非法定記載事項,容易因直覺判斷或混淆常見行政資訊而產生錯誤。
正確答案:③訓練地點
③ 訓練地點:訓練地點並非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所規定之結訓證書應記載事項。依法規要求,證書重點在於記載學員身分資料、訓練課程內容及訓練單位名稱等核心資訊。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結訓學員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結訓學員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屬於養成訓練結訓證書的法定記載事項,用於確認受訓者身分與資格,符合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之規範。
- ② 訓練課程及其時數:訓練課程及其時數為結訓證書必備記載項目,用以證明學員完成之訓練內容與學習時數,是技能檢定與就業媒合的重要依據。
- ④ 訓練單位名稱:訓練單位名稱為法定記載事項,用於明確標示核發證書之機構,確保訓練品質與證書之公信力。
Learning Tip
"此題考點為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中關於養成訓練結訓證書應記載事項的規定。常考陷阱在於將「非法定必要項目」(如訓練地點、訓練期間等)混入正確選項中。應熟記證書核心記載項目包含:學員基本資料、訓練課程與時數、訓練單位名稱及結訓日期等,實務上此證書作為求職與技能認證之重要文件,記載事項皆有明確法規依據。"
學員答題分佈
①結訓學員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生年、月、日0%
②訓練課程及其時數0%
③訓練地點0%
④訓練單位名稱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