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68.
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外國專業人才應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我國所需領域之特殊專長,下列哪一項非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領域?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568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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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主要考驗對於法規中特定公告領域範圍的精確記憶。考生需區分法規所列之特定專業領域與一般產業領域之間的差異,屬於單純的條文內容辨識。
正確答案:③交通
③ 交通:交通領域非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公告之我國所需領域,故為本題正確答案。該法公告領域主要涵蓋經濟、科技、教育、文化、體育及國防等面向。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教育:教育領域屬於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我國所需領域,教育部為該領域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依法核發外國專業人才聘僱許可。
- ② 國防:國防領域屬於公告之我國所需領域,涉及國家安全與軍事技術合作等特殊專長需求,由國防部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 ④ 科技:科技領域為公告之核心所需領域,涵蓋半導體、AI、生技等重點產業技術人才,由國科會、經濟部等機關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3條所定之公告領域範圍。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外國專業人才」與「中階技術人力」之適用領域差異。應牢記公告領域包含經濟、科技、教育、文化、體育、國防等,但不含交通、農業等一般產業類別。實務上,各領域之特殊專長認定標準由相應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行公告。"
學員答題分佈
①教育0%
②國防0%
③交通0%
④科技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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