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4.
依據UCP600 之規定,若信用狀未規定且CIF 或CIP 價額無法自單據確定時,則銀行所認定應投之最低保險金額為何?
國貿業務 · 乙級 · 貿易單據製審 · Q5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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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精確掌握 UCP600 針對保險金額的特定計算基準。由於選項中設計了多個高度相似的組合,僅能透過對法條中「加成比例」與「多項基準比較」之完整定義進行精確區分才能選出正確答案,具備一定的記憶精度要求。
正確答案:③發票上貨物總額110%和兌付或讓購金額110%較高者
③ 發票上貨物總額110%和兌付或讓購金額110%較高者:依據UCP600第28條f款ii項之明確規定,當信用狀未規定保險金額且CIF或CIP價格無法自單據確定時,銀行認定之最低投保金額應為發票上貨物總額110%與兌付或讓購金額110%兩者中之較高者。此設計旨在確保貨物價值與交易金額均獲得充分保障,符合國際貿易實務之風險管理原則。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發票上貨物總額110%:僅以發票上貨物總額110%作為保險金額並不完整。依據UCP600第28條規定,當CIF或CIP價格無法自單據確定時,應比較發票總額與兌付讓購金額兩者,取其較高者加保,單一基準不符合國際慣例要求。
- ② 兌付或讓購金額110%:僅以兌付或讓購金額110%作為保險金額同樣不完整。雖然兌付或讓購金額是重要參考基準,但UCP600要求必須與發票貨物總額進行比較,擇高投保才能充分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 ④ 發票上貨物總額和兌付或讓購金額較高者:此選項遺漏了關鍵的110%加成比例。國際貿易慣例要求保險金額必須在貨物價值基礎上加成10%,以涵蓋預期利潤及相關費用,僅比較原始金額而未加成不符合UCP600之最低投保金額規定。
Learning Tip
"UCP600第28條關於保險單據之規定為國貿單據檢定高頻考點。常考陷阱包括:①混淆CIF/CIP與FOB/CFR之保險責任歸屬(前者由賣方投保,後者由買方自行投保);②遺漏110%加成之強制要求;③忘記需比較發票總額與兌付讓購金額兩者取高。實務上應特別注意,若信用狀有明確規定保險金額,則優先依信用狀規定辦理。"
學員答題分佈
①發票上貨物總額110%0%
②兌付或讓購金額110%0%
③發票上貨物總額110%和兌付或讓購金額110%較高者0%
④發票上貨物總額和兌付或讓購金額較高者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